正文文件松江区支持企业升级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第二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第三条(管理部门)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受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绩效管理,松江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负责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编制发布年度专项支持资金申报通知及指南,第八条(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镇、街道、经开区(综保区)申报项目,各镇、街道、经开区(综保区)负责项目的受理、初审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委,第九条(项目公示)拟给予支持的项目,第十一条(财务监管)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专项支持资金信息公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