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3〕2713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2023〕940号)精神,以及《关于2024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吉宣通〔2023〕62号),现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43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各单位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要及时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和进度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补助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和管理,附件: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30日文档附件:2713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