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长财农指〔2023〕2765号双阳区财政局、九台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1064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921万元,其中,双阳区96万元,九台区825万元,市县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据实际情况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省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分配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30日文档附件:2765农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