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县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功能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二、请相关市县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填报《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我省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附件:1.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2.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12月29日附件1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金额:万元序号市县总计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项目外来物种入侵普查、防控及野生植物保护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处置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合计4170100050050017020001海口市3158437711232三亚市402423871402113儋州市26087112640964琼海市3746716232685文昌市2877364341166万宁市2835622111947定安县19062271130608屯昌县10144213429澄迈县32898441117510东方市362155691012811乐东县38259401027312昌江县1452946115913陵水县2192915263011914保亭县132131526304815琼中县88182115716白沙县771011134317临高县1776733116618五指山市48781122附件2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资金名称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资金情况年度金额(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年度日标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绩效H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面积(万亩)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个)渔业增殖放流规模(万单位)质量指标项目区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时效指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时间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以县为单位建设秸秆资源台账生态效益指标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牧民对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