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火炬统筹区创新型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措施》,现开展2023年火炬统筹区创新型龙头企业评价奖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火炬统筹区(包括中山港街道、民众街道)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获认定为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二、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纸质评审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册装盖骑缝章,册装封面、财务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二)各区属产业集团公司对辖区内的申报企业的评审资料进行初审,并加具审核意见,三、截止时间(一)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二)各区属产业集团公司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各区属产业集团公司对纸质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至区科促局工信办,四、联系方式区科促局工信办,联系电话:89893809附件:火炬统筹区创新型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措施火炬开发区科创发展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12月30日附件下载:附件:火炬统筹区创新型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措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