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为促进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会同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印发了《酒泉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首批“酒泉老字号”示范创建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遴选推荐、部门联合会审、专家综合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和社会公示,市商务局决定将酒泉市晶玉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品牌)认定为首批“酒泉老字号”(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深入挖掘我市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打造具有酒泉特色的产品、服务和技艺,跟踪掌握企业信息变更、经营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情况,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获得“酒泉老字号”品牌称号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品牌优势,推动我市老字号高质量发展,力争在服务群众生活、满足消费需求、引领行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附件:首批“酒泉老字号”名单酒泉市商务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首批“酒泉老字号”名单1.酒泉市晶玉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酒泉)2.酒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春晖)3.敦煌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敦煌宾馆)4.甘肃酒泉汉武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酒泉)5.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祁连山)6.酒泉世纪红牡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世纪红牡丹)7.酒泉市百福香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商标:家家百福香)8.甘肃省战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战辉)9.甘肃张明祥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商标:张记明祥)10.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西域阳光)11.甘肃金塔航天酒业有限公司(商标:世纪航天)12.敦煌五色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敦煌八怪)13.敦煌市双元乳业有限公司(商标:双元)14.敦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