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条款围绕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对于单个新引进配套企业的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含)以上的,在本区纳税,向项目所在园区或与之签订招商协议的部门、园区提交新引进配套企业项目认定表,引荐企业上一年度产值需达1亿元,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依据审计结果)在3亿元以上,应协商一致,三、申报材料(1)奖励资金申请表,(3)新引进配套企业项目认定表(需园区或相关招商部门盖章认定),(6)引荐企业和新引进配套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7)其他证明材料,四、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9日,点击“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上传附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政策联系电话:65525809、67886133网站技术支持:王女士18627888418附件:2023年东湖高新区鼓励企业“以链串珠”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doc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