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2023〕17号)的精神,“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形成一批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引导企业实施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和申报服务,为“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撑,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美豫名品”培育工作,重点在“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品牌评价、品牌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长垣市“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附件长垣市“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2023〕17号),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高质量做好“美豫名品”培育工作,开展“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行动,培育一批科研开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优秀的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美豫名品”品牌,深入企业开展《“美豫名品”品牌培育通则》标准的宣传,相关链接:关于《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