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3〕2701号各相关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103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0892万元,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农业农村”,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上述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农业农村厅有关业务处室,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2.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3.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4.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30日文档附件:2701农指-1.pdf2701农指附件2.pdf2701农指附件3.pdf2701农指附件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