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高职)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3〕271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46号),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11318.72万元,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免学费补助资金事业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和机关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免学费补助资金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学校、区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