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3〕271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43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68.1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7文化体育与传媒”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和“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二、各单位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一般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市、区制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实施标准等有关项目和内容,实施全民阅读工程、文化惠民活动和支持公共文化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完善设备设施条件等支出,鼓励各区安排部分专项资金,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非国博物馆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30日文档附件:2718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