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承德市、石家庄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4号)及省林业和草原局所提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亿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有关规定及此项资金批复用途,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二、请你市强化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密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三、请你市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监管使用,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四、请你市按季度总结资金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附件:1.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2.石家庄市太行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