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现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详见各具体通知内申报主体要求,二、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逾期未按通知要求交材料的,三、材料要求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各具体通知内要求邮箱(邮件名称请按各具体通知内要求的格式进行命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相应部门(见各附件内具体通知),四、兑现内容(一)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政策根据《办法》第四条予以兑现,五、特别说明1.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快速发展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2.单个企业或机构获得的各项支持资金总额不突破当年度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70%,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此次政策兑现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兑现附件1-15内容,第二批兑现附件16-20内容,第二批兑现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六、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要求及材料清单见附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