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袁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袁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现就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有关事项,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三、工作任务(一)设立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在乡镇(街道)“综合大一窗”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二)建立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度1.将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大一窗”事项,2.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受理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土地、房屋、林权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申请登记的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免收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免收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联系电话:0795-3997592举报电话:0795-3199516宜春市袁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制附件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收件清单因2020年1月1日前和后建成房屋所收材料存在差异,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建成房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对2020年1月1日之后建成房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由乡镇(街道)提供新的测绘成果后办理登记,依据原登记材料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认申请审核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