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就朝阳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朝阳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三、申报要求(一)第一批受理时间本次书面申报材料受理采取提前预约,请携带(由U盘拷贝)①《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系统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报送书面材料①申报材料参照《朝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4)准备,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四)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六、其他事项(一)中介机构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