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第二章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第九条发证部门和考试机构应当在办公处所公布本办法、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四)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第二十七条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第三十三条发证部门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和审核发证,或者发证部门未对考试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影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质量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