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负责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负责所派遣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市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和人员需求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公益性岗位合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第三章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第十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县政府要求负责对全县公益性岗位数量实行动态调整和宏观管理,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后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后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公司根据考勤结果申请岗位补贴并按月发放县级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和浮动补贴均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设立浮动补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双重管理,平时考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到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岗工作实绩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在岗履职、考勤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