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项目申报原则1.项目应符合“十四五”规划,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含市政管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新申报:申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3.申报列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4.凡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二)预备重点项目1.续列: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应转列为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迟到2023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续列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2.新申报:申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上2023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3.申报列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4.凡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市预备重点项目,且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1.网络申报:登录“宁德市项目动态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新申报和2022年度市重点续列项目都须申报,2.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