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推进全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22〕63号),经获得各类节水载体称号的单位申请,经信、文旅、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经我局审核同意,2020年至2021年16家节水载体共奖励资金116万元,分二批拨付,现拨付节水载体奖励资金56万元,差额60万元2023年安排奖励补助(详见附表),请获得奖励资金的单位加强节水管理和宣传,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提升节水载体建设成果,附件:2022年瑞安市节水载体奖励补助资金分配表.doc瑞安市水利局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