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6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帮扶工作,经本人自愿申请,县就业服务中心初步审查,共有6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96-7356591(县就业服务中心)附件:华安县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名单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28日附件华安县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困人员类型1李小国男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林小梅女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3林小丽女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4杨惠中男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5郑志山男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6陈桂中男35062919******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