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4〕34号)文件精神,更好地组织实施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对《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联系方式:0535-6786632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