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和《河池市零工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我县已建成东兰县长乐镇零工市场并投入使用,经考核验收长乐镇零工市场运营服务考核合格,根据合同约定,现拟向广西德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零工市场运营资金20%尾款共计30981元,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东兰县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8-6322740,东兰县就业中心2025年9月12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