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服务〔2023〕1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水平,决定开展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创建工作,一、申报主体重庆市范围内设有工业设计或设计相关专业的院校,二、申报条件拟建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机构体系健全,申报院校内部具有专门机构独立运营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服务重庆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申报院校在工业设计领域能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申报院校需与企业完成共建市级以上实训基地、产业学院或产教融合联合体,支持工业设计产教融合创新工作开展,三、申报材料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申请表(附件),申报主体自行填写《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符合评定要求的单位择优拟定为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上公示拟入选的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创建名单,附件:重庆市工业设计产教融合促进中心申请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