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智能〔2023〕2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遴选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现将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一)创新示范工厂,各方向要求详见《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三)每个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重点方向,项目总实施周期不超过24个月,区县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于2023年8月4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3)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调整、终止需及时通过区县经信部门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主体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创新示范工厂按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附件:1.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2.2023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3.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