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科技〔2023〕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128号,拟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将推荐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填写《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确定2023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并授牌,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一)复核评价范围,2020年认定及通过复核评价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参加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的企业,应按照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复核评价材料,将参加复核评价企业的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现场拷贝)于2023年8月18日18:00前行文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市经济信息委对已认定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材料中数据类指标需提供相关统计报表、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等作为佐证,附件: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3.2020年认定及通过复核评价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7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