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节能〔2023〕23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一、具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的,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各区县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附件:1.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7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