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民办培训学校,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换发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要求,选取专家对我市沈阳双双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四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培训职种资质、场地、实训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估,四所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为合格,但在培训项目中均有变更,其中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变更培训职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24-27622552,附件:2023年新民市民办培训学校培训职种变更统计表.xlsx2023年新民市承担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