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发〔2023〕26号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做好研发支出归集统计工作,一、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的走访调研各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其研发活动开展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和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建立研发活动重点企业名单,列入研发经费投入经常性工作服务范畴,各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于5月20日前,将研发投入重点调度企业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科,二、开展研发费用归集指导各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引导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使用“鄂尔多斯市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实时归集研发支出统计数据,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重点企业,帮助企业建立研发经费会计账,研发投入归集指导以季度为周期,各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将指导服务开展情况上报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