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科技字〔2020〕19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服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依据《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请表》(附件2.1-2.3),二、工作要求(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类填写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请表(附件2.1-2.3),并向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请表》(附件2.1-2.3)及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汇总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联系电话:51705745电子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附件:附件1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doc附件3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xls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