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扬开管发〔2022〕179号)、《开发区房屋征收(搬迁)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扬开管发〔2023〕42号)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拆迁)客观、公平、公正,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对扬子津街道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彪龙彩钢地块)选择1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实行公开选择,现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扬子江中路412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5时联系人:陆玥联系电话:87881793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一)报名条件已纳入扬州市政法委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名录的稳评机构,(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市政法委公布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录,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4、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上岗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三)其他1、报名结束后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将报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单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2、被选择的稳评机构于公示后5日内与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合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