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完成衡水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前,全市自然保护地包含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类4处,占国土面积的1.97%,自然保护区1处(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6358.88公顷,核心区5813.84公顷,森林公园3处(故城县里老省级森林公园面积400.31公顷,阜城县千顷洼省级森林公园面积546.73公顷、河北景洲省级森林公园面积137.78公顷),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包含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类3处,占国土面积的1.66%,故城县里老省级森林公园285.55公顷,阜城县千顷洼省级森林公园517.05公顷,河北景洲省级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