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关于印发《“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有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荆人社发〔2022〕6号)精神,鼓励见习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并指导见习对象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单位申报、人社部门评估审核,现拟认定洪湖市戴家场镇英才外国语学校、洪湖市万全镇平安小学、洪湖市金宝贝幼儿园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为洪湖市就业见习基,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