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中小〔2026〕12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2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甬制高办〔2021〕19号)要求,经企业自评、区(县、市)专家初评、市级专家复评等程序,确定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为“2025年度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五星级企业”,确定宁波亦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为“2025年度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四星级企业”,现予以公布,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五星级企业名单.xlsx2.2025年度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四星级企业名单.xlsx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