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年7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一、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新动能(一)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1.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全省光热发电、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建设,4.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等国家大型风光基地设备供应及投资建设,5.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与煤矿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BOT等商业合作模式参与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运营,(二)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6.优化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虚拟电厂建设,7.支持民营企业在新能源、储能、配套电网项目等方面参与建设和运营绿电园区试点项目,8.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三)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9.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新一代光伏组件设备的研发制造,21.为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能源类重点工程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24.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及我省配套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推动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项目上加强国际合作,投资布局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海外能源基础设施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