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18号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的部署要求,挖掘和培育一批优质民营科技创新企业,研究制定了《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年4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西省民营科技新锐企业是科技领军企业的后备队,二、参评条件(一)领军企业1.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二)新锐企业1.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三、评价程序拟参评的企业根据省民营经济局的通知,四、民营科技领军企业、新锐企业评价体系根据两类企业特点不同,领军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指标,新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指标,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分为选择题,附件:1.山西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参评材料2.山西省民营科技新锐企业参评材料3.推荐汇总表4.山西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新锐企业评价体系相关解读:关于印发《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