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22号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和原省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区的实施方案》(晋企发〔2022〕30号)精神,工业类开发区生产制造业为主的园区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其他产业类为主的园区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农业类、文旅类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区入驻企业数量至少10家,中小企业园区内入驻“小升规”企业(工业类开发区)1家、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1家、创新型(或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2.申报单位情况:申报单位(中小企业园投资或运营单位)的营业执照,3.运营机制:园区财务制度、入园出园的条件和机制、园区发展规划等,6.优秀企业情况:园区内的“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秀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认定或批准文件资料,9.优惠政策:开发区或中小企业园区出台的租金减免、吸引企业入驻园区的优惠、奖励等政策,12.园区财务制度、入园出园的条件和机制、优惠政策须红头盖章的正式文件,县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四、工作要求请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于6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园区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版光盘报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联系人: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政策规划处宋旋电话:0351-5607099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申请表2.创建申报指南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年5月7日相关解读: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