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29号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的部署要求,挖掘培育一批优质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根据我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办法》,省民营经济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工作,民营科技新锐企业是科技领军企业的后备队,二、参评条件(一)领军企业1.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二)新锐企业1.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各地可适当降低参评分数线进行推荐)三、加大服务力度省民营经济局加大对认定企业的各项服务力度,组织参加“民营企业进校园”人才招聘活动,帮助解决技术、人才需求,四、参评材料企业需制作领军企业(附件1)或新锐企业(附件2)参评材料,确保筛选、发现、培育一批我省具有代表性的优质科技企业,向注册地县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提交参评材料,4.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于截止时间前将参评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民营经济局协调服务处(参评资料扫描件按市汇总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联系人:韩昕电话:0351-5607172邮箱:sxmyj604@163.com附件:1.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参评材料2.民营科技新锐企业参评材料3.推荐汇总表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年5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解读: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