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20号),余杭区财政局起草了《余杭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余杭区财政局企业科韩柠蔚0571-89516179电子邮箱:hanningwei2025@163.com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118邮编:31112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附件:余杭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余杭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余杭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余杭区财政局2025年10月9日下一篇:【反馈】《关于修改余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