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按照《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遴选活动,确定“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地块(凤栖和鸣)”等102个项目为第三批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确保试点效果要指导试点项目严格按照《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有关要求,确保试点项目如期保质交付,要建立试点项目常态化指导机制,对所有试点项目(含第一、二批)的建设进度、施工质量、交付标准、运维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监管,满足市场需求通过三批试点项目的遴选,我省高品质住宅建设已从试点引领迈向中心城市全覆盖,推出更多符合人民群众居住需求的“好房子”,指导运用建设条件意见书、项目手册等制度,推动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达到高品质建设标准,提升群众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认知和期待,附件: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名单.pdf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