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2025-08-11
各有关培育机构:为做好2025年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5〕18号)要求,现将《2025年黑龙江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联系人:魏建红周鑫联系电话:0451-82642328、8262197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8月8日2025年黑龙江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规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22号)、《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5〕18号)要求,我省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共计700人,推进省市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计划实施,二、严格遴选学员(一)精准培育范围根据实施“头雁”项目的目标要求,4.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把握“头雁”学员遴选工作,乡村产业发展处负责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学员选调工作,帮扶处负责脱贫地区参与帮扶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学员选调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头雁”所在经营主体参与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宣传发动、遴选推荐、信息管理等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育机构要积极总结提炼“头雁”培育工作的经验做法,附件: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学员分配表。

更多精选

  • 2025-08-08 00:00:00
  • 2025-08-08 00:00:00
  • 2025-08-08 00:00:00
  • 2025-07-25 00:00:00
  • 2025-07-14 00:00:00
  • 2025-05-13 00:00:00
  • 2025-04-09 00:00:00
  • 2025-03-25 00:00:00
  • 2025-01-26 00:00:00
  • 2025-01-22 00:00:00
  • 2025-01-20 00:00:00
  • 2025-01-17 00:00:00
  • 2025-01-15 00:00:00
  • 2025-01-15 00:00:00
  • 2025-01-14 00:00:00
  • 2025-01-13 00:00:00
  • 2025-01-13 00:00:00
  • 2025-01-13 00:00:00
  • 2025-01-13 00:00:00
  • 2025-01-1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