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5〕1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跨越白石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关于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跨越白石涌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跨越白石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通航代表船型选用20吨级船舶(20.0米×3.5米×0.5米,(二)设计通航水位《评价表》提出:拟建桥梁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4.1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三)通航净空尺度《评价表》提出:拟建桥梁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桥梁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30.0米,(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四、有关要求(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五、其他事项(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1月10日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跨越白石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