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5〕1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堤整治及穿堤涵闸重建,防洪堤整治工程总长约28.65千米,根据《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茂南梅江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四、有关要求(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附表:穿堤涵闸工程位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1月7日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