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恩施州就才发〔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数据提取比对,对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拟对符合申领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的1家企业共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资金共计壹仟元整(¥:1000.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投诉电话:0718-6668029,附:2024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表(第四批)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