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和《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现将拟纳入2025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海安市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海安市万星路89号海安市农业农村局1310室电子邮箱:839208789@qq.com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01日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名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