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拟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并面向全省征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大专项设立原则重大专项遵循“战略先行、需求牵引、企业主导、多方协同”的原则,重大专项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研力量基础能力,在涉及引领产业、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先行布局,保证我省在该产业、行业的技术创新始终保持国内“第一方阵”,为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重大专项从我省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6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未来产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重大专项原则上由我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牵头,重大专项项目上强化产业链上下游主体间协同攻关,聚焦事关我省重大战略的科技创新需求,瞄准重点优势产业上下游的关键节点、重点行业的关键问题,项目是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三、工作要求1.请各设区市、各单位、各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围绕本地方、本行业重点优势产业、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创新需求,择优推荐重大专项建议(不是具体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