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2023-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规〔2023〕4号)文件精神,罗源县组织开展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申报工作,经沿海乡(镇)初审、我局开展资金测算及审核,于2024年2月28日通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逐级上报我县50艘减船转产需求至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压减功率407.5千瓦,申请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经市政府批准,福州市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于8月20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53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资金203.75万元,压减功率407.5千瓦,现对拟发放2023年度的50艘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日起至9月6日止(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罗源县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罗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