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梳理“十大产业集群”工业企业有关项目,能源管控中心项目需为我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实施的项目,符合项目须在2023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组织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2024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的项目,要尽快核实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投资额,是否在2023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是否项目已申报或准备报我局其他专项补助等,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同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现场踏勘,严格杜绝出现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本地区《2024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三)申报时间请各地区于9月3日前将项目推荐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