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二、受理类型(一)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项目”)、联合基金六个类别组织申报,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对获省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资助并取得2023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限额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