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在明溪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三品一标”获证主体,3.补助内容:奖补资金主要支持我县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建设,4.补助标准:1.绿色食品,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2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0.5万元,2.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指通过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含原料)奖励4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1万元,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对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0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2万元,6.公示期限:长期咨询电话:0591-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监督电话:0591-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