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助内容:奖补资金主要支持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建设,4.补助标准:1.绿色食品,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0.5万元,对开展绿色食品续展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万元,同一个获证主体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和再认证(指通过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含原料)奖励1万元,同一个获证主体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对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万元,同一个获奖主体一年内同一个产品获得2种或以上认证的,同一个获证主体一年内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全部奖励不超过10万元。